目前找一份工作不易,好多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中可以平穩一些。這也就是為什么那么多人挑選考公務員的主要原因。
公務員被稱作“金飯碗”,是指公務員自己在沒有觸碰紅線的情形下,也不會因為諸多其他問題被開除或辭退。我覺得依照《公務員法》,公務員當出現下列5個原因的時候可以給予辭退,但是真正實施起來,就明白有多不容易了!有內行表明,比招一個難以!
1.連續三年年終考核消極怠工
可能有些人都有一個問題:有些公務員水平不行,干啥啥不容易,放一般私人企業早已被開除了,為何私企就不行?實際上按規定,公務員連續三年年終考核消極怠工,是能夠辭退的,可是實施起來卻舉步維艱。
往往執行艱難,是由于考評打“消極怠工”極其罕見,由于公務員工作無法用數據信息量化考評,是不是合格不好說。在現在的內幕下,基本稱職都很少見到,消極怠工都看不到,連續三年被選為消極怠工,迄今從未見過。變成公務員,完全不用擔心考評消極怠工問題。
2.不敵任現職工作中,也不接納別的布置的
依據上一條,也許有人又會有疑問:不勝任工作,哪個單位會養閑雜人等?其實這也是體制內的獨特性。說實話,絕大多數公務員職位并沒太強科技含量,可以這么說絕大多數工作中都是普通人能勝任的,無非就是累一點、辛苦一點。
如果真有公務員水平不行,企業一般會提供一些輕松一點的工作,就算每日跑跑腿,還不至于無所事事。公務員編制跟著人走的,只需等級擺在那,不管做什么活,領取的都是一樣的薪水。因而,只要你自己能夠接受分配,不會有辭退一說。
3.要調整工作中,自己回絕科學安排的
這一條其實跟上一條也是一樣的,有一些政府機關可能面臨調節、撤消、合拼或是減少編寫,這時原單位公務員不容易下崗,而會被安排了至一個新公司,再次干活兒領工資。
總之一句話,公務員是編隨人走,只需編寫往身上,不管在什么地方,工資待遇是永遠不會變的。較多只不過是撤銷領導崗位,手上的權利發生變化,可是金飯碗一般不會丟的。
4.不遵規守紀,或者經文化教育沒有改變
按規定,未履行公務員責任,不執行公務員組織紀律,經文化教育仍沒有變化,不適宜繼續留在單位工作,又不能給與開除處分的,能夠進行辭退。但這一條講得實在太模糊不清,難以開展判定。
最近幾年網上流傳許多公務員因為各種原因被曝出,但只要并沒有違反規定,絕大多數只不過是免職、免職或是被處罰,被辭退或是開除的幾乎沒有,這一條都是不必擔心的。
5.無端持續曠工超出15天
最后一條便是無端持續曠工超出15天,或是一年累計超過30天,能夠辭退??墒锹晕觿幽X子就明白,平常人誰能無端曠工這么多年?更何況絕大多數企業壓根未設置考勤打卡機,如何判斷是出門或是曠工。
除此之外,長期性請病假算不上曠工,有一些公務員由于諸多發病原因,好多個月不去上班全是難以避免的,但因為這類緣故被辭退或是開除的,確實罕見。
大家有什么聽過公務員被辭退或是開除的主要原因嗎?能夠評論留言分享哦!
來源:陜西考生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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